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意义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有关机构开展院校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也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的重要手段,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二、工作任务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根据相关任务分工,精心组织,认真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涉及的相应内容并附支撑数据,相关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上报。
2.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各表格下方的要求填报。应做到数据准确、内容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述规范、灵活多样(可采用图片、图表或附表等形式)、格式规范、真实反映教学状态,全面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3. 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要求: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2-2023学年;财务经费(如经费、工资等)采用2022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4.各有关单位撰写的内容及提供的数据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围绕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最新政策、提法,在充分分析和全面总结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突出2022-2023学年新增内容、教学改革亮点及做法成效,按时高质量完成撰写内容及支撑数据上报工作,全面展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5.正文要求:
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6.各有关单位根据附件中任务分工开展报告撰写工作,2023年11月20日之前需按要求报送材料:①单位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电子版和支撑数据表(含附属表格)(命名格式为“部门+具体内容”);②单位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材料(盖章版);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数据采集信息登记表”(单位领导签章纸质版,模板附件3)。
注:①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徐志宁OA邮箱;②和③须报送至行政楼304室。
联系人:庞海(数据填报):6182,13592410330;徐志宁(质量报告):6415,18503827316。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