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意义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更是学校向社会展示校风校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二、工作任务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1)《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附件2),根据相关任务分工,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说明”要求认真撰写部门涉及的相应内容并附支撑数据,做到数据准确、内容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述规范、灵活多样(可采用图片、图表或附表等形式)、格式规范、真实反映教学状态,全面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相关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上报。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1-26》(附件3)方面,各单位填报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各附表表格下方的“表注”要求填报,数据有据可依。
3. 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要求以附件2中“说明”表述为准:①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②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2023年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3—2024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4.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各有关单位撰写的内容及提供的数据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围绕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最新政策、提法,在充分分析和全面总结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突出2023-2024学年新增内容、教学改革亮点及成果成效,按时高质量完成撰写内容及支撑数据上报工作,全面展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6.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标题:小二号黑体字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四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段落文字:小四号宋体字,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五号宋体字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五号宋体字居中,单倍行距。
7.各有关单位根据附件中任务分工开展报告撰写工作,2024年11月22日前需按要求报送材料:①单位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电子版和支撑数据表(含附表1-26)(命名格式: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部门);②单位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材料(盖章版);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数据采集信息登记表”(单位领导签章纸质版,模板附件4)。
注:①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徐志宁OA邮箱;②和③须报送至行政楼304室。
联系人:庞 海(数据填报):6182;徐志宁(质量报告):6415。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附件:
1.《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内含任务分工)
2.《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注意内含说明)
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1-26》(内含任务分工)
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数据采集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