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运行,切实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成立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准备与运行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就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2025年9月1日 —2025年9月5日(开学第一周)
学校检查阶段:2025年9月4日 —2025年9月12日(开学第一周,含整改复查)
二、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师到位情况: 包括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到岗情况,新教师导师配备与培训情况。
2.教学材料准备: 班级课表编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材(含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到位情况。
3.教学条件保障: 教室、实验室、实训室、体育场馆的教学设施、设备、软件、网络及环境卫生等的准备与调试情况。
(二)教学运行秩序
1.课堂教学秩序: 开学第一周教师上下课、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调停课等现象。
2.课堂教学效果: 通过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师生互动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情况。
3.实践教学安排: 本学期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制定与准备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等工作规划或进展。
(三)教学管理情况
1.上学期归档工作: 上学期课程考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及成绩管理的规范性。
2.本学期过程管理: 学院管理人员、督导听课计划;教研活动计划;学业预警与帮扶机制建设情况。
3.质量监控与改进: 针对上学期相关教学检查与反馈(教师评教、毕业论文抽检反馈、课堂教学质量监测报告等)结果的整改报告与改进措施。
(四)特色与创新
学院在课程思政、学生中心、教学改革、现代教学技术运用、产教融合、优质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本学期培育规划、特色做法与创新亮点。
三、 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 “学院全面自查与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须成立自查工作组,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全面梳理开学教学准备情况,形成书面《期初教学工作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1),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织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督导组等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审核报告: 集中审阅学院提交的《期初教学工作自查报告》。
2.查阅资料: 现场查阅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如检查需要,检查组提前联系学院提供场地、指定1人对接即可,领导无需参加、汇报。
3.实地考察: 随机查看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况,巡视教学楼、实验室等教学场所。
4.座谈反馈: 根据需要召开师生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并在检查结束后向学院反馈初步意见。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和规范本单位的教学工作。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既要总结亮点,也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隐瞒,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整改,持续改进: 对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闭环。
五、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期初教学工作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监测科(行政楼30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监测科魏体晓老师OA邮箱。
联系人:魏体晓
联系电话:62436182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