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队伍力量,提升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水平,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实施办法》(升达〔2025〕53号)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升达〔2025〕5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兼职校督导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强化“督教、督学、督管、督改”四位一体的督导工作机制,学校决定增设兼职校督导队伍,吸纳校内外优秀教育工作者参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工作内容
兼职校督导主要参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督导评估、座谈交流等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习实践、课程考核等专项监测;
· 教学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
· 参与教师、学生座谈会,收集教学反馈信息;
· 撰写专项督导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量与待遇
兼职校督导必须按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排的相关工作。工作考核合格者,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按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核定课时或劳务费用,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无不良记录;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1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4.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
5. 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任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6. 校外应聘者需具有高校教学或管理相关背景。
7.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聘用。
五、招聘方式
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推荐或自荐:
· 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 督导推荐:现任校、院督导可推荐校内外合适人选;
· 教师自荐:符合条件的校内教师可自愿报名;
· 校外应聘:欢迎校外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投递简历。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有意者填写《兼职校督导应聘申请表》(附件),校外人员需提交职称证书、教学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邮箱:zjzx@shengda.edu.cnn,邮件主题请注明“兼职校督导应聘+姓名+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6415
地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行政楼304室)
欢迎校内外有志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的教师积极报名,共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24日
附件:《兼职校督导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