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第六条规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全校申请评教加分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49位教师符合加分条件。现将符合加分条件教师的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2月2日—12月7日。若各位老师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反馈。
联系人:魏体晓老师
联系电话:内线 6182
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质监中心将根据审核结果和加分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本学期教学评价中予以相应加分。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评教加分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