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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浏览次数: 作者:徐志宁 复审:罗秉鑫 终审:罗秉鑫 摄影: 来源:撰写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运行,切实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要求,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计划于本学期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开学第一周)。

学校检查阶段: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0日(含整改复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师到位情况:包括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到岗情况,新教师导师配备与培训情况。

2.教学材料准备:班级课表编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材(含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到位情况。

3.教学条件保障:教室、实验室、实训室、体育场馆的教学设施、设备、软件、网络及环境卫生等的准备与调试情况。

(二)教学运行秩序

1.课堂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教师上下课、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调停课等现象。

2.课堂教学效果:通过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师生互动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情况。

3.实践教学安排:本学期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制定与准备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等工作规划或进展。

(三)教学管理情况

1.上学期归档工作:上学期课程考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及成绩管理的规范性。

2.本学期过程管理:学院管理人员、督导听课计划;教研活动计划;学业预警与帮扶机制建设情况。

3.质量监控与改进:针对上学期相关教学检查与反馈(教师评教、毕业论文抽检反馈、课堂教学质量监测报告等)结果的整改报告与改进措施。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与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须成立自查工作组,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全面梳理开学教学准备情况,填写书面《期初教学工作自检单》(模板见附件1),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学校将组织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督导组等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自检审核:集中审阅学院提交的《期初教学工作自检单》。

2.抽检资料:现场抽检相关材料。如检查需要,检查组提前联系学院提供场地、指定1人对接即可,领导无需参加不需做专题汇报。

3.实地考察:线上、线下随机查看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况,巡视教学楼、实验室等教学场所。

4.座谈反馈:视检查实际需要,召开师生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并在检查结束后向学院反馈初步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和规范本单位的教学工作。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既要总结亮点,也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隐瞒,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整改,持续改进

对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闭环。

五、材料报送与反馈

(一)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期初教学工作自检单》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监测科(行政楼304室),《期初教学工作自检单》及《重点教师帮扶信息表》《本学院教师课表》《教研室活动计划表》《上学期试卷归档信息表》《实践教学信息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监测科魏体晓老师OA邮箱。

(二)检查反馈

质监中心于第三周将全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报告发教务处、各学院教学秘书,请及时查阅。

联系人:魏体晓  联系电话:62436182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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