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 浏览次数: 作者:魏体晓 复审:罗秉鑫 终审:罗秉鑫 摄影: 来源:撰写

各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科学、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价是促进教学相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升达〔2024〕73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自第12周起正式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与原则

本次评价旨在全面了解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为教师改进教学、学校优化管理提供依据。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多维综合”的原则,采用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教研室主任评教和学院院长评教相结合的方式。

二、组织单位

牵头单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协助单位:各学院、实训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化处

职责分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方案制定、数据统计、结果反馈及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宣传动员、组织管理,确保评教工作有序开展;实训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提供机房(OA已申请并审批);信息化处保障评教系统稳定安全。

三、评价对象与时间

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含兼职教师)。

评价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16日(第12周至第15周)。

四、评价内容与方式

(一)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采用网上评教为主、纸质评教为辅的方式进行。

评教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12日(第12周至第14周)。

1.网上评教

参评范围:全校在读学生(需评价本学期所修全部课程)

评教形式:学生自主通过联网计算机完成,无个人电脑的学生可自行前往实训与设备管理处提供的机房进行评教,机房开放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5日每天19:30-21:10,地点:资讯楼203/205/207/209

操作流程:

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shengda.edu.cn/;

进入“智慧校园”,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登录;

进入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评价”,逐项选定评价等级后提交。

注意事项:

评教为匿名,提交后不可修改;

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其未评教课程的平时成绩按50% 计算;

每门课程参与评教人数须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否则该课程评教结果无效。

2.纸质版评教

适用课程:音乐表演、舞蹈、空乘专业的专业课程(具体课程由艺术学院通知)。

参评对象:相关课程在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全员参与,参与率≥80%视为有效。

具体要求:

班级全体学生评教为匿名评教,由学习委员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填写《教学评鉴表》(一人一表,空白表行政楼304室领取),不得代填;

学生评价任课教师时,应依据评教指标对任课教师进行真实评价;

班级全体学生评教数据汇总由学习委员和两名非班委学生共同统计并填写汇总表,核对无误后三人同时签名;

6月12日16:00前,将装订好的汇总表与评鉴表(汇总表在上,线穿捆扎)送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监测科(行政楼304室)。

(二)学院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评价

评价主体: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

评价设置:教学秘书设置课程→评价类型,设置环节→评价类型,设置学生、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评价范围方法(见附件,由教学秘书在5月26日—28日前完成设置)。

操作流程:与学生网上评教流程相同。

评价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16日。

(三)院级督导评价

评价主体:各学院院级督导

各位院级督导认真检查各自评教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要求按时完

成相关课程评价。

五、教师评价加分

(一)加分依据

1.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升达〔2024〕73号)第六条,对获得教学竞赛奖项或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给予评价加分。

2.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智慧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升达〔2026〕61号)第四条,对使用智慧教室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在后续学期继续使用拓展型与高级型智慧教室时,其评教成绩将予以适当加分。其中,免检教师加分有效期为两学年,合格教师加分有效期为一学期。

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登封校区任课教师选派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四条,对在登封校区授课教师,前两学期评教综合成绩各加0.1 分,登封校区任课教师和校本部教师统一评教排名。

(二)加分实施

1.学院获奖教师加分统计、审核由学院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升达〔2024〕73号)第六条评价加分细则执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加分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质监中心魏体晓老师OA系统。加分材料由学院存档,以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时抽检。

2.使用智慧教室教师加分由实训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提供名单。

3.登封校区加分教师由登封校区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名单。

4.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加分资格,另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加分并追责。

六、工作要求与纪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建议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向师生明确评教流程、意义及要求,确保全体学生按时参评。

(二)公平公正,严守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操纵评教结果,不得泄露评教成绩。

(三)监督举报

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371-62436178,邮箱:sdjw@shengda.edu.cn。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登封校区任课教师选派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智慧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4.教学秘书设置课程→评价类型,设置环节→评价类型,设置学生、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评价范围方法

5.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加分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