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信息相关材料存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来自:    责任编辑:



  • 各单位:

    在各单位上报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信息基础之上,经学院领导研究并同意,教学评估中心目前已将采集信息上传至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根据学院合格评估工作需要,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6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数据平台采集信息之相关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3);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文档材料交接表》(见附件4);

    3.数据采集表的采集信息支撑材料。

    二、有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4日。

    2.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6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要求,采集信息支撑材料仍由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人事处负责验收工作,教务处、人事处将验收合格材料汇总后提交教学评估中心。

    3.各单位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交教学评估中心存档。

    4.每张数据采集表的采集信息支撑材料均需包括封面、目录,详见附件1、附件2;数据采集表如包括多项采集信息,须按数据采集项分别装订。

    附件: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表数据支撑材料封面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表数据支撑材料目录

    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文档材料交接表

    教学评估中心

    2016年12月5日

    点击下载附件: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相关附件.doc

教学质监测与评估中心  地址:行政大楼四楼南侧402-4室
电话:0371-62436415  邮编:451191 E-mail:zjzx@shengda.edu.cn